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履行个人破产程序义务通知书
(2021)粤03破417号(个11)
呼煦晖:
本院已于2021年9月2日裁定受理你申请个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9月2日指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你应当严格履行《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九十九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义务,直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应当解除义务之日止。
你履行个人破产程序义务的情况,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将在深圳市个人破产信息登记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