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合伙的关键就在于利益的分配,如果前期的利益分不好那么后期的合伙也一定不会愉快。在寻找合伙人的过程中除了基础的资金股、人力股、创意股和技术股之外还分为全职合伙人和兼职合伙人,对于全职合伙人一般按照资金股和人力股的多少来分配,又出资金又出人力的占股相对较多,仅出资金不出人力的,属于财务投资人,占比相对少些,这些又需根据企业性质,进行分配,但是兼职的合伙人由于特殊的性质该如何分股权呢?深圳公司法律师为您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首先我们要考虑到的就是一个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问题
对于兼职合伙人,有的直接拿到了工商注册的股权直接持股,有的没有直接拿到工商注册的股权而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区别,在于实现的手段和程序不一样。
如果是直接持有工商股权,那么就可以直接实现股东的权利,当然也需要直接履行股东的义务。
如果是间接持股,就不可能直接实现,只能通过间接的手段。
而这种直接性和间接性会导致一个问题,如果股权直接让兼职合伙人取得、成为工商注册的股东,那么从他手里拿回股权就会出现障碍。
反之,如果兼职合伙人是间接持有股权,那么想把股权取回来就更容易些。
接着就是股权的发放方式,股权最好是分期支付,看后续贡献给后续的股权,这些应该在创业初期就谈好比例以及如何发放,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企业的损失还可以避免日后合伙发生争执。
最后就是设定全面的考核和退出机制。因为是兼职的合伙人所以更难把控,在兼职的合伙人取得股权之后就会出现躺在股权上“睡大觉”的现象,对于公司对于项目的推进丝毫不关心。
一旦出现这种现象,其他合伙人一定想要收回他手里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所以,对兼职合伙人的业绩考核以及股权的动态调整机制就十分必要。
由于兼职合伙人的不确定性,最好不要让其成为直接的工商注册股东。
同时,在分给兼职合伙人股权的时候,各个合伙人的股权比例需要与各自的价值和贡献相一致。
相比投入的精力和时间来说,全职的合伙人一定要比兼职的合伙伙人分到更多的股权。再者因为兼职的合伙人承担了较少的风险的同时作出的贡献也较为有限,一般而言,这类兼职合伙人的股权应当少于全职合伙人持有的股权的一半。
在分配股权时,要考虑到未来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尽可能选择最优的方式,并且尽可能的要在创业初期解决股权分配的问题,如果留在后期,随着公司越来越成功,股权越来越有价值,调整股权的难度只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