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破产申请受理公告

(2021)粤03破481、482号(个15、16)

申请人:祁进,男,汉族。
申请人:瞿小平,女,苗族。
祁进、瞿小平共同委托代理人:郑明伟,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祁进、瞿小平共同委托代理人:莫俊炫,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申请人祁进、瞿小平申请个人破产重整两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申请人祁进、瞿小平及其委托代理人郑明伟、莫俊炫,债权人北京中关村银行、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民生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深圳分中心、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渣打银行深圳分行等参加了听证。申请人向本院提交了以下材料:
(一)破产申请书、破产原因及经过说明;
(二)收入状况、社保证明、纳税记录;
(三)个人财产清册、银行卡明细清单、第三方支付交易明细;
(四)个人债权债务清册、个人信用贷款合同;
(五)重整计划草案;
(六)诚信承诺书。
申请人祁进、瞿小平陈述:两人系夫妻关系,于2010年2月8日登记结婚,2011年来到深圳居住生活。2013年5月,瞿小平与朋友设立深圳市博士娃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博士娃公司),从事学生托管服务。2016年6月,因经营思路存在分歧,其朋友退出博士娃公司,祁进开始参与博士娃公司的经营。博士娃公司现股东为瞿小平一人。在博士娃公司经营期间,因经营资金不足,祁进、瞿小平自2013年起向银行及多家网贷公司贷款,以维持博士娃公司及家庭日常生活消费。前期博士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收支可以平衡。但后期因经营策略失败和政策变动,实际收入远低于预期收入,到2021年已经无法偿还部分贷款,需要借新还旧。最终由于贷款利息过高,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在夫妻双方负债合计约121万元,其中祁进名下负债约42万余元,瞿小平名下负债约74万余元,博士娃公司名下负债约5万元。博士娃公司经营10多年,两人诚信经营,给孩子吃新鲜食材,不用不好的食用油,利润低也不乱加价;疫情期间,完全没有收入也给员工发了最低工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实施,给自己家庭带来了活下去的希望。两人现有瞿小平母亲赠与的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的一套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85平方米的房屋、对外债权5万元、用于瞿小平化疗或放疗等治疗疾病的医疗保险赔偿金约9万元、其他现金和银行存款合计不足1万元、电动车2辆等财产。博士娃公司有购入价1000余元的一体机2台、笔记本电脑9台等财产。祁进、瞿小平名下财产和博士娃公司名下财产合计价值约52万元。两人育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长子现年4岁,次子现年2岁。祁进母亲现年80岁,瞿小平母亲现年69岁,均有退休工资,经济上无需祁进、瞿小平负担。尽管经济困难,两人从没有想过要逃避债务,一直在努力工作。
按照祁进、瞿小平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两人将调整博士娃公司经营思路,压缩开支、开源节流;祁进将寻找废品收购或者送外卖等工作机会,以增加收入;处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的房屋,以按期还款。两人计划在五年内还清欠款。
本院认为,申请人祁进、瞿小平因生产经营负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有破产原因。祁进、瞿小平诚信经营、努力工作,未来有可预期收入,具备重整条件。申请人祁进、瞿小平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申请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有关规定,应予受理。祁进、瞿小平系夫妻关系,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名下财产及未来收入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合并重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受理申请人祁进、瞿小平的重整申请;
二、申请人祁进与申请人瞿小平合并重整。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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