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破产申请受理公告
(2021)粵03破514号(个20)
申请人:陈志均,男,汉族。
申请人:张敏,女,汉族。
申请人陈志均、张敏申请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其破产申请进行了审查。本院通知债务人和已知债权人于2021年8月27日参加听证调查,申请人陈志均、张敏以及部分债权人参加了听证调查。申请人陈志均、张敏向本院提交了以下材料:
(一)重整申请书、重整计划草案、破产原因以及破产经过说明;
(二)收入状况、社保证明、纳税记录;
(三)个人财产清册;
(四)个人债权债务清册;
(五)诚信承诺书。
申请人陈述:2017年3月17日,申请人陈志均与朋友一起设立了深圳市暗香音乐餐吧有限公司,兼任股东及法定代表人。陈志均通过向亲戚借款40万元及自有资金15万元,向餐吧投入了55万元,投入资金多用于支付装修费用。2017年4月,陈志均不再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9月21日陈志均退出投资企业。但在餐吧营业期间的实际管理人为陈志均,合同签署、餐吧装修等主要由陈志均负责。后餐吧因经营不善,于2017年11月停止营业,亏损500多万元,个人亏损170万元。2017年至2020年间,申请人曾多次寻找工作还债,但因银行利息过高,且工作不稳定,后通过各种信用卡及支付宝网贷套现90多万用于偿还债务。目前深圳市暗香音乐餐吧有限公司仍属于存续状态。
申请人张敏系陈志均的妻子,之前一直在老家四川照顾老人及小孩。2018年3月9日,张敏成立深圳市燕御商贸有限公司,兼任股东及法定代表人,2021年4月16日,张敏持股比例从100%变更为38.5%,该公司目前仍在生产经营,无亏损也无盈利,至今无分红。2018年至2020年间,张敏遭遇网络诈骗,有报警但因未能查询金钱去向而无法立案,期间一直未找到稳定的工作,后通过网贷20多万元用于偿还债务。
申请人由于债务数额太大,利息太高,大部分已逾期,无法清偿全部债务,但申请人目前工作稳定,陈志均现就职于深圳市微厨科技有限公司,每月平均工资是32000元。张敏于2020年9月开始工作,现就职于深圳市圆顺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月薪约4000元,未来有可预期收入,故申请破产重整。
根据申请人申报的债权债务情况,截至申请人申请破产之日,申请人负债总额约136万元,包括欠亲属债务约50万元,欠金融机构债务约86万元。申请人名下有车辆一台、持有深圳市燕御商贸有限公司股权,除此之外无其他价值较高的财产。
申请人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载明,其未来有可预期收入,有能力在60个月内全额依次归还金融机构、亲属借款本金。
本院认为,申请人负债金额大,但名下资产难以变现用于归还债务,已出现贷款逾期,陷入财务困境。申请人目前工作稳定,有未来可预期收入,其向本院申请破产重整,并提交了重整可行性计划。经审查,其破产重整申请符合个人破产有关法规规定,本院予以受理。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陈志均、张敏的个人破产重整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王芳
审判员唐姗
审判员李力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