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粤03破365号(个7)
魏贤往个人破产和解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16日作出(2021)粤03破365号(个7)之一民事裁定,认可魏贤往个人破产和解协议,解除对魏贤往的消费行为限制,终结魏贤往个人破产和解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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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粤03破365号(个7)
魏贤往个人破产和解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16日作出(2021)粤03破365号(个7)之一民事裁定,认可魏贤往个人破产和解协议,解除对魏贤往的消费行为限制,终结魏贤往个人破产和解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