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破产全流程解读
近年来,随着全球大环境和新冠肺炎的影响,经济持续下行,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破产,不少的创业者面临巨大的危机,“失信”、“限高”、“被执行人”等字眼也经常出现在各种媒体上。作为商业主体的企业可能走向破产、解散等法律程序。本文旨在对企业破产程序全流程进行梳理。
一、企业破产程序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规定:“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二、破产程序所需材料及实施步骤
所需材料:
1、破产申请书;
2、债权人及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3、债权发生的事实及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如人民法院出具的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实施步骤
1、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1)与管辖法院初步沟通案件情况、了解管辖法院受案态度及意见;
(2)向管辖法院提交企业破产申请。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1)人民法院收案;
(2)人民法院通知债务公司;
(3)债务公司异议期;
(4)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受理;
(5)人民法院出具受理裁定书;
(6)人民法院公告破产受理信息;
(7)人民法院从管理人名册中轮候、抽签或摇号破产管理人;
(8)人民法院出具指定管理人的民事裁定书。
3.破产管理人接管债务公司:
(1)破产管理人接管天禾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破产管理人清理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破产管理人审核破产债权;
(4)破产管理人制作财产变价、分配方案或重整方案筹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5)人民法院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4.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1)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破产管理人汇报工作情况、债权申报情况、财产状况、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
(3)债权人表决形成决议,通过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
5. 实施破产财产变价、分配方案:
(1)人民法院宣告债务公司破产;
(2)实施破产财产变价、分配方案
(3)管理人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
6.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1)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2)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3)发布终结公告。
7. 办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办理注销手续。
三、破产案件整体思路
1、债权人向债务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指定管理人;
2、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3、管理人接管企业后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理清公司所有的财产信息;追缴债权;追缴未出资股东的出资义务等;请求法院对债务人资产进行保护性查封;
4、甄别公司是否具备重整条件,如具备则积极寻找投资人,条件成熟情况下将破产人由清算转为重整;
5、有效甄别、审查申报的债权,制定合理的资产处置方案;
6、保证各债权人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