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疆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责任公告

深圳市疆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陈思达、股东广州泽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中企华商南京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宿迁千山东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股东)饶海芬、董事(股东)于小擂、 董事张宇飞、 董事刘文东、董事赖惠荣、董事王立炜、董事黎哲山、监事钟战波、监事匡美荣、监事王昌波、公司高级管理及财务管理等有关人员: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日裁定受理深圳市疆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深圳市疆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及财务管理等人员须依法承担《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义务,并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联合广场A5401;袁胜0755-82926287)移交深圳市疆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全部资料,并敦促深圳市疆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管理人联系。如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深圳市疆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作者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