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怎么申请破产,申请破产需要哪些条件?

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施行,这样意味着在今后,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可以申请个人破产,那么深圳个人破产怎么申请申请个人破产需要什么条件,深圳个人破产律师今天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欢迎阅读!

哪些人有权申请个人破产及需提交哪些材料?

第一类人:债务人

(1)资格条件: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深圳;出现破产原因前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备注:如果是违法经营或过度消费导致不能清偿债务的,不适用本条例)。(第2条)

(2)有权申请事项:破产清算;重整;和解。

(3)应当提交的材料:

破产申请书+破产原因+经过说明;收入状况+社保证明+纳税记录;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清册;债权债务清册(需要写明债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负债数额、本金利息等);诚信承诺书;两类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基本情况);合法雇用人员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备注:其中项债务人对其依法应当承担和支付的费用无需申报,由管理人根据债务人提供的信息调查核实后,予以公示。)(第8、60条)

需要注意的是:因婚姻关系中存在着特别密切的共同债务、共同财产等关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进行个人破产,所以夫妻双方中如有一方符合上述条件且已经申请破产,可以同时将夫妻的债权债务以及财产合并进行处理,即夫妻双方可以一并适用个人破产程序。(第171条)

第二类人:债权人

(1)资格条件: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50万元以上到期债权。
(2)有权申请事项:破产清算。

(3)应当提交的材料:破产清算申请书;被申请人基本信息材料(被申请需符合第2条的规定);到期债权证明;经书面或者法定程序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证明等相关材料;诚信承诺书。(第9条)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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