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哪些债务不得免除

实施《个人破产法》后,一旦出现个人欠债不还、逃债的情况,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宣判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如果资不抵债,也可以依法申请破产保护,但个人破产并不是免除所有债务,哪些债务不能免除呢?下面破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总结不能免除的债务,一起来看看吧。


(一)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犯他人身体权或者生命权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二)基于法定身份关系产生的赡养费、抚养费和扶养费等;

  (三)基于雇用关系产生的报酬请求权和预付金返还请求权;

  (四)债务人知悉而未记载于债权债务清册的债务,但债权人明知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除外;

  (五)恶意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金;

  (六)债务人所欠税款;

  (七)因违法或者犯罪行为所欠的罚金类款项;

  (八)法律规定不得免除的其他债务。

  人民法院作出免责裁定后,如果发现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实施了欺诈行为,其获得的免责裁定终生可撤销。免责裁定一经撤销,债权人即可继续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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