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投资)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0日作出(2020)粤03破申6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前海田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华讯投资提出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4月19日作出(2021) 粵03破149号决定书,指定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为华讯投资管理人。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它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共益债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一、华讯投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华讯投资系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成立,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第37栋5楼西侧,经营期限为永续经营,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许可经营信息为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开发,主体状态为开业,唯一企业法人股东为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公司)。

(二)“天谷”项目情况
天谷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公路旁,占地面积32634平方米,建筑面积227640平方米,所在土地的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该项目系在深圳市宝安区区委,区政府推进区域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政策支持下,由华讯科技公司联袂西乡街道新安实业公司联合打造的国内首个集卫星互联网研发、商业运营、产业聚集、产业孵化演进的全产业链创新产业园项目,目前建筑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约有620套房产已经网签备案预售合同,但因缺乏继续建设资金于2019年全面停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华讯投资账面资产为2630247570. 99元,其中货币资金为7712049.44元;账面负债为2652105230.39元,对外担保负债11708473428.01元,总负债规模为14360578658 元。

二、共益债招募金额、用途

本次招募共益债金额的初步规模为15亿元,意向投资人在15亿元(含本数)以上或以下确定投资金额均可。该共益债借款用于工程复工复建等。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华讯投资可视情况随时提前还款。共益债借款金额、借款利息、放款节点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共益债投资协议》为准。

三、共益债的还款来源及还款保障

(一)还款来源
1.若重整成功,以华讯投资复工完成后的销售收入偿还;
2.若破产清算,以处置华讯投资资产的拍卖所得依法偿还。
(二)还款保障
1.法律保障
共益债借款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负担的债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的共益债情形,依据该法第43条之规定,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合同保障
在《共益债投资协议》中约定资金偿还的保障方式:如承诺“天谷”项目复工后及时对外销售,按月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共益债投资人可委派代理人监管共益债资金账户的各项支出等。
3.资产保障
“天谷”项目完成复工续建,以房产销售所获资金偿还共益债本息。

四、共益债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一)共益债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共益债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共益债投资人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本次共益债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有从事与房地产经营范围同类或相关行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共益债投资的,需提供联合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各自共益债投资份额,任意一方迟延付款,其他方承担补足责任;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华讯投资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同时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共益债投资人的遴选;

(六)共益债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决定共益债投资人不具备资格。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下午17:00时,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方式
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报名,并提供电子版材料。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107国道天谷展示中心2楼华讯投资管理人办公室。

(四)联系人
联系人:陈海,联系电话:13929969531;赵琦,联系电话:15728470305o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方案》,内容应包括最高共益债投资金额、借款利率、本金及利息的偿还时间计划等。该《投资方案》主要条款为意向投资人不可撤销之正式要约,华讯投资确认后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共益债投资人出具的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3.共益债投资人的简介(包括基本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的经验(如有)等;如为联合体的,需说明各主体分别承担的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4.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如有)等;
5.《保密承诺书》。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共益债投资人公章。

(六)接洽谈判
管理人收到相关报名材料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与共益债投资人联系,进一步磋商相关事宜。

(七)后续安排
1.尽职调查
共益债投资人应自行在报名前完成相关尽职调查的工作,尽调费用由共益债投资人自行承担,并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管理人有权对共益债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2.遴选
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报名条件的共益债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视情况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磋商或组织评审等方式确定最终共益债投资人。
3.签署协议
共益债投资人确定后,应在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与华讯投资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并报法院许可。
若《共益债投资协议》签订后,投资人未足额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投资人资格,重新确认投资人。

六、保密义务

共益债投资人应当承诺对从管理人或债务人处获取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或债务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做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并取消不履行保密义务的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七、特别说明

(一)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共益债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为准;

(二)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共益债投资人如需查阅债权申报等详细情况,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将予以配合;

(三)共益债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的数据提供保证责任,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和数据由共益债投资人尽调后自行确认,相关投资风险由投资人承担;共益债投资人自行承担进行尽职调查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并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五)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进展情况酌情确定、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共益债投资人招募等工作。

                                                                                                                 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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