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申2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九五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8月11日作出(2020)粤03破503号决定书,指定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债务人股东朱要文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3日作出(2020)粤破终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九五公司重整。
为保障重整程序公开、公正,维护全体债权人权益,促进九五公司重整成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九五公司的主要资产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及深圳中院摇珠指定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2021年6月23日出具的编号为致同专字(2021)第441FC0091号《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专项审计报告》(下称“《审计报告》”)记载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20年7月22日,九五公司账面资产金额为5,476,665,023.80元,账面负债金额为7,495,551,110.05元,账面所有者权益金额为-2,018,886,086.25元。经审计调整后,九五公司总资产金额为1,431,577,035.76元,负债总额金额为13,345,638,893.40元,净资产金额为-11,914,061,857.64元。九五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证券等,具体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破产受理日,九五公司的货币资金经审计调整后为67,885.00元,其中银行存款28,232.86元、其他货币资金39,652.14元。
2、其他应收款
截至破产受理日,九五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经审计调整后金额为692,033,030.20元。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破产受理日,九五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主体有6家,包括:莱州九五实业有限公司、厦门银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九五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维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洲慈航公司”)及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计调整后,九五公司持有的金洲慈航公司的股权价值金额约为739,476,120.56元,以破产受理日2020年7月22日当时股票收盘价0.94元/股,计算九五公司持有的金洲慈航(股票代码:000587)股票786,676,724股得出。九五公司持有的金洲慈航股票中,786,652,524股被用于质押担保债务,剩余24,200股未设立质押权。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申请破产重整,基于谨慎性原则,审计机构全额计提减值。其余公司都系属子公司投资投资,都无实际经营活动,无任何资产,审计机构全额计提减值。
4、证券
除持有的上述金州慈航股票外,还有持有招商快线(股票代码:159003)股票30,000股,均为流通股且全部用于质押担保债务。
二、报名截止日期
有意参与竞选九五公司的意向投资者,请于2021年8月5日18点前向管理人登记报名。登记报名意向并按管理人要求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后,可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应于2021年8月15日18点前之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参与竞选重整方的承诺函,并缴纳重整保证金3000万元。
有关报名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详见《关于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说明》(可登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查看或联系管理人查阅)。
三、联系方式
意向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管理人,以进一步洽谈沟通或实地走访考察。
联系人:李满春律师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37楼04-06单元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